喵喵小说>穿越小说>朱元璋:这憨子是我失散的儿子?>第498章 俺有姐夫了
  顾明远从吴王府出来的时候腿是软的,扶着车厢板站了一会儿才爬上车。

  他靠在车厢壁上,闭着眼睛,胸口还在剧烈起伏。

  顾宪坐在对面,捧着那个空了的红木匣子,看着窗外发呆。

  “宪儿...”顾明远开口了。

  “爹...”

  “你刚才在殿下面前说的那些话,是真心话吗?”

  “是真心话。”

  顾明远沉默了片刻,然后点点头。

  他拍了拍儿子的肩膀,又拍了一下,再拍了一下,眼眶红红的,但嘴角带着笑。

  马车启动了,晃晃悠悠地往金陵方向走。

  顾宪靠在车厢壁上,脑子里还在转着今天的事。

  他想起朱欢欢,想起第一次在城外学堂见她时的样子,想起她在茶楼里安静坐着的样子,想起她今天会不会在影壁后面偷听。

  他嘴角微微勾起,把红木匣子抱得更紧了些。

  吴王府后院,朱欢欢蹲在月季花圃边上,手里拿着一把小铲子,正在给花松土。

  铲子铲了半天,土没松几块,手指头倒是被月季刺扎了好几下。

  “姐,你铲什么呢?那棵都快被你铲死了。”朱琼武蹲在她旁边,歪着脑袋看她。

  朱欢欢低头一看,花根确实快被她铲断了,连忙把铲子扔了,把手背到身后。

  “姐,你手流血了。”朱琼武眼尖,看见她手指上的血珠。

  “没事...”朱欢欢把手缩进袖子里。

  朱琼武看了看姐姐,又看了看她藏着的手,忽然咧嘴笑道:“姐,你是不是在紧张?”

  “没有...”

  “那你铲花干嘛?”

  朱欢欢不说话了。

  远处传来脚步声。

  朱欢欢抬起头,就看见王贵从前院方向走过来,手里拿着一个红木匣子。

  “郡主,殿下让属下把这个送来。”

  王贵把匣子递过来,转身走了。

  朱欢欢接过匣子,打开。

  里面是一份婚书,大红洒金的纸,上面写着顾宪的名字,籍贯,生辰八字,还有聘礼单子。

  婚书下面压着一支银簪,簪头刻着兰草,做工不算精致,但看得出来是用心挑选的。

  朱欢欢拿起那支银簪,看了很久。

  顾宪总是送她东西,不值钱的小玩意,一方砚台,几本旧书,一盒桂花糕。

  每次送完就脸红,跟做了贼似的。

  这支银簪也是他送的。

  去年在金陵最好的银楼买的,花了二十两银子。

  她当时不知道,后来听银楼的伙计说起才知道的。

  二十两银子,对顾家来说不算什么大数目,但对一个每月只有几两月钱的少爷来说,是大半年的积蓄。

  “姐,这是谁送的?”朱琼武凑过来想看。

  朱欢欢把婚书和银簪收进匣子里,合上盖子,抱在怀里。

  “你姐夫送的...”

  “姐夫,俺有姐夫了?”

  “嗯...”

  朱琼武眼睛一亮,又问道:“姐夫是谁...俺认识吗?”

  朱欢欢没回答,抱着匣子站起身,走回自己房间。

  她坐在窗前,把匣子放在桌上,打开。

  大红洒金的婚书,墨迹还没干透。

  她用手指轻轻摸了摸那些字,指尖沾上了一点墨。

  她把婚书拿出来,看了一遍,又看了一遍。

  上面的字她其实早就看过无数遍了。

  顾宪的字,端端正正,一笔一划都是功夫。

  她看了一会儿,把婚书小心地折好,放回匣子里。

  拿起那支银簪,兰草的纹样,跟她枕头上的兰草一样。

  她把银簪插在发间,对着铜镜照了照。

  镜子里的人眉眼弯弯,嘴角带着笑。

  她把银簪取下来,用帕子包好,放进梳妆台最里面的抽屉里。

  转身走出房间,脚步轻快,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。

  走到院门口,她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一眼梳妆台的方向,嘴角微微勾起。

  应天府城东,一家不起眼的客栈里。

  顾睿坐在二楼的客房里,面前摆着一碗茶,已经凉了。

  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衫,头发梳得跟顾宪一样的样式。

  这几天他一直在模仿顾宪,从走路的姿势到说话的语气,连喝茶时端杯子的手势都练了好几遍。

  他是顾明诚的嫡次子,今年二十一,跟顾宪同岁。

  他跟顾宪长得有八九分相似,不熟悉的人根本分不清谁是谁。

  小时候他去顾宪家玩,顾宪家的下人经常认错,把顾明远气得够呛。

  “二少爷,大少爷已经从吴王府回来了。”一个穿着灰色短褂的男人从门外走进来,压低声音。

  “怎么样...提亲成了吗?”顾睿放下茶杯。

  “成了,镇国王收了聘礼和婚书,婚事定下来了。”

  顾睿沉默了片刻。

  他想起父亲说的话,顾宪能娶吴王的女儿,你也能。

  不,你比顾宪更该娶吴王的女儿。

  顾宪那个老实疙瘩,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,他能干什么?

  你比他机灵,比他懂人情世故,比他更配得上吴王府的女婿这个身份。

  “大少爷在吴王府,有没有出什么差错?”他问。

  “没有,大少爷表现得很好,属下远远看了一眼,镇国王对少爷很满意。”灰褂男人顿了顿,又道。

  顾睿的眉头皱起来。

  顾宪表现得很好,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。

  “二少爷,老爷那边让您尽快模仿大少爷,时日不多了,等婚期定下来,就不好换了。”

  顾睿点点头,站起身走到窗前。

  窗外是窄窄的巷子,对面是灰扑扑的砖墙,墙上爬满了爬山虎,绿油油的一片。

  几只麻雀在墙头蹦跶,叽叽喳喳地叫。

  “继续盯着,有什么动静随时来报。”

  灰褂男人应了一声,退了下去。

  顾睿站在窗前,手指轻轻敲着窗框。

  顾宪那边一切顺利,他这个备胎暂时还用不上。

  但用不上不代表永远用不上,父亲说得对,只要顾宪那边出了岔子,他就能顶上。

  吴王府的女婿,这个身份他一定要拿到。

  他对着铜镜,整了整衣领,露出一个跟顾宪一模一样的温和笑容。

  镜子里的人眉眼弯弯,像极了一个老实憨厚的书生。

  他在顾家老宅院墙外已经蹲了三天了。

  他是个小叫花子,十五六岁,破衣烂衫,蓬头垢面。

  他在顾家后门外的巷子里搭了个窝,用几块破木板和一张草席,缩在里面睡觉。

  白天就蹲在墙角晒太阳,偶尔有人经过扔个铜板给他,他就磕个头。

  没人认得他,也没人在意他。

  他不叫小叫花子,他叫王狗儿,是锦衣卫的一个编外斥候,专门干这种盯梢的活儿。

  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。

  洪武二十年跟着大军打欧洲,在君士坦丁堡城下受了重伤,右腿中了一箭,养了大半年才好利索。

  伤好了腿瘸了,上不了战场了,刘真看他机灵,把他调到锦衣卫当斥候。

  盯梢这活儿比打仗轻松多了,不用拼命,不用冲锋,就是蹲着看。

  看一天两天容易,看十天半个月就难了。

  不能走神,不能打盹,不能跟人说话,连咳嗽都得憋着。

  他干了好几年了,早习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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